第一条 为加强“追光铸魂”科普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科普教育及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科普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科普活动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心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 学院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对中心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科普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中心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 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中心各科普场馆、展品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详细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3. 接受主管科普基地活动的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举办科普活动前,对活动场所组织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活动进行中,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或其它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随时掌握参观者情况,遇到险情及时做好参观者的安全疏散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应急行动中,各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各项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 加强中心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科普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个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科普工作人员应引导参观人员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并指出违规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活动秩序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五条 中心科普场馆供电线路的安装与管理必须符合使用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场所配置消防器材。

第六条 做好中心科普场馆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工作。定期对科普场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科普场馆安全出入口、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定期检查更换应急广播、照明设施、消防设置,以确保完好、有效。

第七条 加强科普活动举办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科普活动举办期间,配备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安全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第八条 做好科普活动后的清洁整理工作。科普活动后保证场馆内展品回归原位,确保所有参展设备完好无损,并关闭电源、门窗,保持场馆的清洁。

第九条 中心人员在科普教育活动中,要秉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遇到突发的安全事件时沉着应对,保护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条 涉及实验室相关活动,应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参照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一条 其它应急预案,参照《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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